(项目编号:ZDYR2025GD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三)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华创新(北京)通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华创新(北京)通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到邀请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三)
2.1.2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5G铁塔基站:3米附墙抱杆、3米美化方柱、3米自立式双抱杆、4米自立式3抱杆、4米自立式双抱杆、6 米配重桅杆、9米拉线桅杆、12米拉线桅杆、15米拉线桅杆、25米落地、30米落地、35米落地等建设。
2.1.3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全域。
2.1.4 投资估算:约10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招标工作范围:湖南省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工程监理服务: 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合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
(2)造价咨询服务:1,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2,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4,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5,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2.2.3服务期限: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服务期限约18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个月,若工程延期,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13000000.00元,其中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0000000.00元;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3000000.00元。结算酬金按照总承包实际结算额×合同中监理、造价咨询中标费率=监理、造价咨询费酬金结算款,中标费率=中标监理、造价服务费/施工总承包暂定合同额(10亿元),监理、造价中标费率分开计算。
2.2质量要求
合格
2.3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4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
3.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2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1.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2. 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一方选派。
3.6其它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申领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9:00-11:30,14:30-17:00))。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号之五(万汇金科谷A座704));获取方式2:邮件形式获取,经办人邮箱【103756001@qq.com】。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至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号之五(万汇金科谷A座704)。如需邮寄,请于投标截止前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号之五(万汇金科谷A座704),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盘。
5.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号之五(万汇金科谷A座704)。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视为自动放弃出席开标会的权利,但不影响开标会的进行。
6.其它内容
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2 其它费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或中标联合体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本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7.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gjpt.ahtba.org.cn/)、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dingyurun.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创新(北京)通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慧路2号2栋
联 系 人:谢双武 电 话:1371751653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号之五(万汇金科谷A座704)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8998415818